　　496　告诫三则
　　1　在你们的生活当中我看见你们做了大量的与真理无关的事，所以我特别要求你们都要做真理的奴仆，不要做邪恶与丑陋的奴役，不要践踏真理、玷污神家的每一个角落。这就是我要告诫你们的。第一，为了你们的命运你们当做到被神认可。就是说，你们既然承认自己是神家中的一员，那你们就应当做到处处让神放心，事事让神满意，也就是办事有原则而且合乎真理。若你达不到这些，那你就是被神厌弃、被所有的人唾弃的对象，一旦你落入这样的境界，那你就不能说成是神家中的一员，这就是所谓的不被神认可。
　　2　第二，你们都应当知道神喜欢的是诚实的人。神有信实的实质，所以他说话向来都是可信赖的，他作事更是让人无可挑剔、无可疑义的，所以他喜欢对他绝对诚实的人。所谓诚实就是能把心交给神，凡事都不对他作假，凡事都向他敞开，不隐瞒事实，不做欺上瞒下的人，不做仅仅是讨好神的事。总之，诚实就是做事、说话不掺水分，不欺骗神，不欺骗人。不过，我所说的很简单，但对你们来说却是难上加难。有许多人宁可下地狱也不愿说诚实话办诚实事，这就难怪我对这些并不诚实的人另作处置了。
　　3　第三件我要告诉你们的是，每一个人在信神的生涯中都做过一些抵挡神、欺骗神的事，不过有一些事可以不记过，但有一些事却不能饶恕，因为有许多是触犯行政的事，也就是触犯神性情的事。有许多关心自己命运的人会问这些事情是什么事。要知道你们的本性都是狂妄自大的，是不甘心顺服事实的，因此在你们都反省以后我慢慢告诉你们。我劝你们还是好好了解一下行政的内容，好好认识一下神的性情，否则你们都难以封住自己的嘴，信口开河，高谈阔论，不知不觉触犯到神的性情，不知不觉落在黑暗中，失去了圣灵的同在，失去了光明。
　　——《话・卷一　神的显现与作工・告诫三则》
